李勵莊,是早期婦女運動的領導人之一。1924年,她曾與鐘婉如、陳逸云等人共同發起成立廣東“女權運動大同盟”,向警予當選為大同盟第一屆會長,李勵莊當選為副會長。
然而,她的另外一個頭銜,卻給她的一生帶來很多的意外與不幸。這個頭銜便是陳公博的夫人。
李勵莊,受過大學教育,優雅高貴,很穩重,不多說話,在第一次黨代會上一亮相便吸引了代表們的所有目光。
后來,她嫁給陳公博,陳公博一生變化多端的政治面貌和最終被釘上歷史恥辱柱的命運,無不給世人以深刻的沉思和警示。
李勵莊:電影《建黨偉業》葉璇飾演李勵莊
陪丈夫參加中共一大,遭遇旅館驚魂
1921年7月下旬,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舉行,陳公博作為廣州的代表是最后一位報到的。當時,李勵莊與陳公博剛新婚不久,于是李勵莊陪同陳公博出席了這次的會議。1921年7月14日,陳公博與李勵莊經香港轉乘輪船,于7月21日來到上海。為了出入方便,這對新婚夫婦住進了位于南京路上的大東旅館。
陳公博當時寫下了《十日旅行中的春申浦》,發表在1921年8月的《新青年》第九卷第三號上,使后人能夠了解事情的經過。這篇文章因為是公開發表,不得不采取一些隱語。
陳公博寫道:“暑假期前我感了點暑,心里很想轉地療養,去年我在上海結合了一個學社,也想趁這個時期結束我未完的手續,而且我去年結婚正在戎馬倥傯之時,沒有度蜜月的機會,正想在暑假期中補度蜜月。因這三層原因,我于是在七月十四日起程赴滬。”那“感了點暑,心里很想轉地療養”之類,純屬遮眼掩耳之語,而“去年我在上海結合了一個學社”,那“學社”是指上海共產主義小組。那句“結束我未完的手續”,分明是指他赴滬參加中國共產黨“一大”。
開會期間,密探搜查過李公館。當時陳公博在一旁不停地抽煙。他竟把整整48支煙卷全部吸光。幸虧馬林富有地下工作的經驗,他的當機立斷,避免了中國共產黨在初創時的一場大劫。巡捕沒有找到什么證據,悻悻而去。過了一會兒,陳公博看看沒有動靜,就與李漢俊道別準備回旅館。出門后,發現有人盯梢,正好一輛黃包車過來,他便坐了上去。那人也招來黃包車,緊跟其后,陳公博要黃包車拉到大世界游樂場。進了大世界后,他東走走,西走走,先去聽了一會兒評彈,接著又去看電影,趁電影場人多光線暗,陳公博擺脫了密探,然后雇車趕回大東旅館。
他關緊了房門,悄聲叫妻子李勵莊把皮箱打開,取出了幾份文件,然后倒掉痰盂里的水,把文件放在痰盂中燒掉。他這才松了一口氣,把剛才驚險的經歷講給李勵莊聽。當天晚上,天氣異常悶熱,陳公博躺在床上難以入眠。下半夜好不容易進入夢鄉。然而,清晨突然發生的一樁命案,把他們夫婦嚇得魂不附體,睡意頓消。天亮后,茶房說,隔壁房間的一個女房客被人槍殺了,旅館已經報案,巡捕馬上就到。陳公博一聽,擔心受牽連,馬上與李勵莊離開了大東旅館。
不介入丈夫的政事,并對其風流的秉性很寬容
李勵莊的丈夫陳公博是一個富于多變的人物。他是中共一大代表,爾后脫黨而去,躋身國民黨行列,以“左派”自詡。后演變為反蔣的改組派的代表人物,但不久又與蔣介石合流,是蔣介石的座上客。最后,他追隨汪精衛,叛國投敵,成為中國的第二號大漢奸。
李勵莊并不介入陳公博的政事,而且對丈夫的情婦十分寬容。打入汪偽內部的我黨特工李時雨回憶李勵莊說:“她鵝蛋臉,皮膚白皙……很穩重,不多說話,與長期居家的陳的姘婦何大小姐關系挺好。”而且,她對陳公博的另一情婦莫國康的關系也很好。
陳公博的情婦何焯賢、何炳賢兩姐妹生活奢侈,揮金如土,跟隨陳公博純粹是看中他的地位和金錢,在政治和工作上對陳公博沒有任何幫助。惟有他的私人秘書莫國康,不僅是陳公博的紅顏知己,還是他政治上的得力助手。別人都知道她與陳公博的關系,但是也知道她的地位,背地里視她為陳公博的小老婆,當面還是得稱她“莫委員”(她是汪偽政府的立法委員)。
與丈夫狼狽出逃,并寸步不離守著丈夫防他再尋短見
1945年8月15日,日本宣布投降。面對當時的局面,陳公博思去想來,最后決定三十六計,走為上計。主意打定后,他便將這一想法告訴了日本政府,希望逃到日本某一個地方隱居下來。日本政府很快同意了陳公博的請求。1945年8月25日晨,陳公博帶著李勵莊、莫國康、林柏生、陳君慧、周隆庠等人,乘飛機出逃。
李勵莊跟隨丈夫出逃的過程很是狼狽,在日方的安排下,他們夫婦乘坐消防車到了一個叫“水交館”的旅館住。
“水交館”原是日本海軍的俱樂部,日軍戰敗后,那里已是人去樓空,破爛不堪,房間里連一把椅子都沒有。李勵莊和丈夫只好在草席上安身。之后,他們又被秘密轉移到淺津東鄉湖的望湖樓暫住。考慮到他們夫婦的安全問題,在望湖樓沒住兩天,日本政府又派人把他們送到京都,陳公博化名東山公子,隱居于京都郊外的金閣寺。
一天晚上,周隆庠匆匆走進陳公博的房間,說道:“我剛剛看到晚報,梁鴻志等已遭重慶方面通緝。”陳公博聞訊,臉色陡變,自言自語道:“梁鴻志不過是和平政府的監察院院長,我還是代理主席,如此看來,蔣介石肯定不會放過我!”陳公博揮了揮手,周隆庠退了出去。“看樣子,我一切全完了!”說著,陳公博猛地拉開抽屜,取出一把手槍,對準腦袋:“劫數難逃,與其這樣東躲西藏,活著受罪,還不如一死了之。”李勵莊見狀,跑過來一把抓住手槍,爭奪中扳機被觸動,只聽“砰”的一聲,子彈打到了天花板上。
絕望的陳公博禁不住號啕大哭,李勵莊把手槍藏了起來。從這以后,她寸步不離守著陳公博,防他再尋短見。
離婚后,她依然希望救丈夫
1946年4月12日,陳公博作為大漢奸被江蘇高等法院判處死刑。訴訟期間,陳公博還撰寫了全文三萬字的自白書,以明心志,但自忖劣跡難逃法網制裁,自白書末了稱“請法庭隨便怎么判,我決定不再申辯”。
陳公博于獄中寫的日記流露其心跡:“今天我被宣判了死刑,當初心里是微微的震動了一下,但隨即也就不覺得什么了,并不是我有視死如歸的精神,只是我覺得我對于各方面不再有什么放不下心的地方,我是可以就此結束了我這一生的。”
此時已與陳公博離婚的李勵莊在數日后向法院提出“為陳公博聲請復判狀”,訴狀表示,陳公博早在1940年南京偽政權成立之初,即通過軍統人員徐天深的秘密電臺,與重慶保持聯系。李勵莊再三聲明丈夫在偽職期間,曾配合重慶方面,報告日軍動態,并盡力剿共,根絕赤患云云。李勵莊的聲請未被當局采納,仍維持原判。
1946年6月3日凌晨時分,蔣介石侍從室密電南京司法行政部長謝冠生,命令迅速執行死刑,陳公博于當天被槍決于蘇州。
李勵莊和陳公博生有一子,名叫陳干。陳公博臨刑的這一天,陳干偕汪精衛之女來到蘇州,此時,死刑剛執行完畢。他們沒有到刑場,只是囑托陳公博的副官將陳尸體送到蘇州殯儀館入殮。隨后,將陳公博葬至上海公墓,連墓碑也沒有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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